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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剛般若波羅密經20-離色離相

二十、離色離相

離色:不執著四大和合之身相。

(身):因緣和合。如(地)。(火)性無我,寄於諸緣。(風)性無所,動靜不常。(水)性不定,流息不恒。

離相:不執著緣起之相,一切相皆幻生幻滅。

經文:須菩提!於意云何?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?不也。世尊!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。何以故?如來說,具足色身,
           即非具足色身,是名具足色身。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?不也。世尊!如來不應以具足諸
           相見。何以故?如來諸諸相具足,及非具足,是名諸相具足。


佛有三身。應化身。報身、法身。

法身:虛空性不動故,如來藏中無生滅。(法性容萬法,萬法不離法身)
報身:具足色身。(凡所有形跡之相)
應化身:具足諸相。(皆隨緣應機說法,以為攝化)

人的生命,就是六根具足身。具有感應與吸收放的功能。所以叫它為根。根就是三身具足。譬如:我在說話,諸位都有聽到
聲音,那就是(法身的妙用)。諸位聽到我在說話的聲音,以為是耳朵在聽?其實耳朵是一種工具。諸位在看我,以為是眼睛
在看?其實眼睛也是一種工具。眼睛、耳朵都是各體的工具。只是借著工具在看在聽。如果把眼睛、耳朵挖出來,叫它自
己去看去聽:能看能聽嗎?我們所看到一切現象都在變化,那就是:(法身妙用)。

眾生的觀念,認為世間一切東西都是有的。其實都是因緣假有。譬如:大家認為這件衣服,就是衣服,其實只是概念上的
分別。衣服只不過假名稱呼而已。

它的實際是從棉紗而來。可是棉紗不是它的本體。是棉紗的種子加上土壤、陽光、空氣、水份、肥料等因緣條件以及(人工)
才提煉成為棉紗而制造衣服。這件衣服的形成,是依靠種種因緣的和合而生,故不能自生。將來這件衣服穿破了,也是種
種因緣離散,故不能自滅。衣服的本身不能自生自滅。因為沒有(本體)自性所以是(空)。

再個譬如:我手中拿著一張紙,諸位都有看到這張紙,我把它撕破,你的眼睛有跟這張紙破嗎?這就是法身妙用。如同這
張桌子椅子若是死的東西,它就不會襤掉。這就是法性的妙用。

佛性的顯現:必須先離於現象,才會體驗得到。體驗是實踐,理論是空洞化。從內觀體會生滅無常,放棄幻身幻心幻覺的影
塵執著。法身妙用:皆在一切現象所以然。

生活的真理:就是(定慧等持)。穩定習性培養智慧。以冷靜來看自己的世界觀。(養心性莫善於寡欲)